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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工业企业十二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2020-02-14 22:11:00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0-02-14 22:11:00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青铜峡市紧密结合辖区工业企业多的实际,精心制定疫情防控十二条,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教育引导辖区企业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的危害性和防控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意识。

  及时向企业职工宣传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通过微信群、厂区广播等媒介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呼吁员工尽量避免访亲拜友和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或上岗时配戴口罩,用洗手液或肥皂勤洗手,尽量避开乘坐公共交通。

  扎实做好厂区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毒和通风工作,尽量减少人员群体聚集,保持生产厂区、办公和居住场所空气通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加强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坚决做到不食野味,不食生肉。

  严格管控节后返程(特别是外包工程务工人员)人员,春节期间离青至今未返员工,原则上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不得返回青铜峡市,期间如有已返青人员,组织就地隔离,并联系企业所在地社区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申报登记,由企业所在地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健康筛查、登记、管理;在疫情一级级响应机制解除前企业不得安排员工出差,确需业务联系建议采取视频或音频方式,减少人员接触。

  企业员工如出现不明原因发烧、乏力、咳嗽、胸闷等症状,应及时送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就诊。

  加强企业出入管理,实行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每天至少检测两次体温,出入厂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备查。

  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管控和引导舆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引发群众恐慌。

  春节前至今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期杜绝外省人员来企联系业务或施工作业。各企业自觉排查从武汉返青、离青赴武汉或途经武汉的返程务工人员,并主动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报告登记。

  成立青铜峡市工业企业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严格工业企业复工生产的通知》,对未开工复产企业原则要求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前一律不得复工;确需开工复产企业具体时间必须报经工信、工业园区和卫健、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对未达到复工生产条件或未经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私自开工生产者或造成疫情扩大蔓延的企业,严肃追究、严惩不贷。

  停工或企业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督促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员工防护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各类疫情防控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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