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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铜峡市委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8-13 17:40:00    来源: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8-13 17:40:0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1日至11月17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青铜峡市委进行了巡视。2024年1月2日,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市委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和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以最强的决心、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巡视反馈会后,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梁言顺同志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切实以整改的具体行动、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任务。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召开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市级领导碰头会,制定印发《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青铜峡市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项37个问题,细化为69个具体问题,制定220项整改措施,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主抓直管、班子成员领衔办理、责任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层层抓落实、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提升整改质效。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研究、亲自组织推进、亲自协调重点环节,现场调研督促巡视整改5次,市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5次,全面推动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分管市级领导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督导、现场办公、指导督促等形式,实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下发督查通报2期,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还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0余次。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通过交流发言、“双随机”等措施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分管领域,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六权”改革等重难点开展调研,上半年已撰写调研报告13篇,推动解决不动产办证难、僵尸企业盘活重点工作2件。二是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创新建立跟学制度。制定印发《青铜峡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导手册》,推动全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市级领导旁听,目前共开展巡听10次。三是采取“3+3+2”分时段形式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和集中交流研讨,召开“全面大起底、回头看”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沿着总书记足迹 感悟思想伟力”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采取“庭院会”“板凳会”和“云课堂”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宣讲380余场。依托镇街党校,采取“书记讲给书记听”形式轮训党员254场次11700余人(次)。严格落实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下访制度,积极化解中央信联办交办信访积案5件、化解率100%。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场办公120余次,协调解决大坝电厂拉煤司机运费纠纷等问题。梳理建立市级民生项目清单41项,全部办结销号。广泛征集“为民办实事”群众问题困难528件,先后办成开设“老年饭桌”、发放“暖心煤”等民生实事,办结率100%。四是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成功申报8个项目建成投运。狠抓文旅融合发展,2024年新建、续建酒庄5个,目前已全部开工。依托黄河大峡谷旅游景区,打造黄河大峡谷旅游区“自然景观游”巡游、黄河水韵秋意浓乡村体验游等旅游精品路线4条。深入开展“项目投资攻坚年”和项目“五比”活动,全力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工作。紧盯国家、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及专项债券资金投向,2024年1-6月份落实上争资金14.09亿元。开展“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大走访活动,2024年1—6月申报到位资金43.91亿元,完成比例53.55%。五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定期召开调度会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列出清单。2024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5%,位居沿黄六县(市)第3。严格落实“1+3”跟踪服务模式和重大项目专班负责制,确保企业招得来、落得下、发展好。2024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3亿元、增长2.8%,位居沿黄六县第2。六是成立市商贸企业培育纳统工作专班,召开分管领导包抓督促纳统入规工作协调会4次,及时将6家具有入库潜力的零售和餐饮企业补充到限上后备库,1—6月走访入库企业50余家,年度拟入库企业及大个体8家以上。2024年1—3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7亿元,位居吴忠五县第4。开展传统消费提升行动,开展促消费活动23场(次),累计投放各类消费券415万元,拉动消费7800余万元。2024年1—6月,全市电商线上累计交易额达2.08亿元、同比增长6.1%;农副产品交易额0.75亿元、同比增长7.3%。七是持续加强拟入规企业监测培育,2024年1—6月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位列全区第一。整合打造“交邮合作”融合线路11条、“客货邮商”驿站6个、村级站点35个,支持大禹智运、农直通等本地电商平台开展直播带货、社区团购业务,“公交+邮政快递+电商服务”入选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2024年1—6月全市实现电商交易额2.08亿元、增长6.1%。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增规上交通物流企业2家,捷安公铁物流有限公司获评国家3A级物流企业。

  2.针对“推动‘三区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大造林力度,编制完成2024年国土绿化方案、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2024年度营造林重点项目3个,2024年上半年共投资5727余万元,栽植各类苗木106万株,新造林面积5327.05亩。加强林木抚育管护,继续强化7.92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在落实自治区配套资金48.2万元基础上,继续统筹各项资金,逐年推进未成林抚育转化为森林资源,2024年治理退化林面积10000亩。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47%。二是压实重点产废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大坝电厂3家企业产废量占全市一般工业固废总量的71%,目前,大坝电厂通过将补贴费用由原来的5.78元/m³提高到16元/m³以上招引新的承包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升为为19.9%。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招引及建设,目前鸿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土地勘测已完成,正积极推进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自治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35万元,通过政策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利用工业固废。2024年1—5月,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为40.9%。三是实施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概算总投资6.42亿元,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导洪工程2处、治理泄洪沟道10条、改造加固拦洪库4座、新建改造调洪池4座、治理排洪沟道5条,项目完成后可整体提升贺兰山东麓防御体系。概算总投资4760.83万元,实施牛首山北麓山洪沟道治理工程,主要治理牛首山北麓山洪沟5条和红卫沟(排洪干沟)共6条。四是2024年1月对大桥主体结构进行评估,建议封闭交通,目前已对叶盛黄河大桥实施封闭管控。同时,邀请自治区、吴忠市文物保护部门专业人员对叶盛黄河大桥文物保护价值进行评估鉴定,力争将叶盛黄河大桥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保护。五是召开年度总河长会议1次、河湖长制联系推进会2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4次,整改完成河长办暗访反馈问题,清理整治河湖“四乱”19处。针对巡河率低的镇(场),不定时进行督促提醒,并约谈相关责任镇(场),下发季度通报,对巡河率不达标的镇村河长进行通报。2024年1—6月综合巡河率均到达100%,镇村两级河长巡河率均达标。六是制定印发《青铜峡市2023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点》,向重点用能单位下发月度能耗管控目标,下发提醒单3次、督办单3次、超能企业预警4次,集中约谈工业企业1次。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2024年1—6月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6%,降幅位居川区六县第1。七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用水管控方案,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加大高标准农田改造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5.14万亩,其中高效节灌1.45万亩。投资391万元,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维修渠道19.28公里。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海报以及宣传物资1000余份,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八是通过开展“产业发展提速年”活动,将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137项主要任务细化分解至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29个责任单位,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按照序时进度落实到位,2023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9.7:51.1:29.2,第三产业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三次产业结构逐步调优。2024年,新认证绿色食品4个,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蒋东香瓜)。开展葡萄美酒节、“嗨购古峡”、早茶美食文化节等促消费活动,发放惠民消费券156万元。扩大黄河大峡谷国家5A级景区品牌效应,推出畅玩套票,成功举办烟花瀑布不夜城等活动。2024年1—6月,实现旅游营业收入2375.85万元、同比增长23.52%。2024年1—6月申报区外招商引资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197.88亿元。九是持续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引导企业投资改造提升生产流水线及自动化生产技术。引导塞外香、伊众源、兴豆缘3家企业加快预制菜产品开发,落实申请贴息农业企业3家,贴息金额26万元。推荐登海种业、朔旺米业、伊众源、青云酒庄、昊顺德等5家企业申报“吴忠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各类展示促销活动,加快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型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提升改造数字化酿酒葡萄种植基地5000亩,打造500亩以上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园3个,目前,全市现有酒庄23家,三级庄1家、四级庄6家、五级庄2家。举办葡萄美酒节等活动15场(次),在文旅、促消费、乡村振兴等各类主题活动中开展葡萄酒展示10场(次)。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举杯贺兰山”新品发布会,成功签约1.19亿元。2024年上半年青铜峡产区销售额达到1.8亿元。十是加快推进铝产业园建设,与5家企业集中签订投资协议实施项目。充分运用自治区新型工业化扶持政策,帮助国电投新材料成功获得自治区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奖补资金100万元,西鸽酒庄入选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组织青铜峡水泥等11家企业申报自治区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京成天宝科技等10家企业申报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024年1—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3.9%,下降速度居吴忠各县区第二。十一是组织开展“大地欢歌”四季春晚、“新时代 心向往”元旦春节系列活动20余场(次),吸引群众观看2万人(次)以上。十二是制定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政策和扶持脱贫户监测户稳定收入巩固脱贫成效措施》,持续落实《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激励移民劳动力勤劳致富的措施(试行)》等帮扶政策,累计建成养殖圈棚450栋、设施温棚472栋,带动脱贫人口就业942户、1440人,上半年移民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6538.2元,增长8.9%。2024年全市共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22个。细致深入开展动态监测,截至目前,累计动态识别监测对象419户1596人,其中正在监测帮扶191户699人;动态消除风险228户897人,已全部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5334人,完成目标任务100.6%(5300人)。14个帮扶车间吸纳移民就近就业732人,安置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303个。2024年度前9个月(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0112.87元、同比增长16.24%。十三是开展全市红白理事会骨干培训,将礼金“红线”和待客标准“底线”纳入全市109个村(居)的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婚事新办”“零彩礼”“低价彩礼”等移风易俗先进典型,2023年9月以来,在各镇(街道)开展文明节俭办新事等移风易俗主题宣讲63场(次),在重点村(社区)开展“学思想 讲文明 树新风”主题移风易俗演出暨文艺大集活动45场(次),组织文艺志愿者展演《彩礼风波》《谈婚论“价”》等反映农村人情交往的小品戏曲节目。十四是制定印发《青铜峡市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的实施方案》《青铜峡市关于推行“跨村联建共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各村找准增强“造血”功能的发展路子。同时,继续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整体提升,大力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打造党建引领“跨村联建共富”示范点11个,带动66个行政村、74个合作社、3091户群众共同增收致富。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1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4个。十五是深入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召开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专题部署教育强市工作,出台《关于推动青铜峡教育高质量发展 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及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等6个配套方案,深入推进全国“两县”和国家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创建,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生拟选择报考8名、调剂1人。年度招考事业编教师63人。全力推进市八中、八小、八幼工程项目建设,宁朔中学成功冠名钱学森班,清华附中与市一中达成结对帮扶。举办教师、班主任、校长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邀请区内外骨干来青培训授课。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急救中心“五大中心”并投入使用,2023年创建2个重点专科已通过吴忠市卫健委验收。与宁医大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建立帮扶关系,邀请17名医学专家驻点帮扶,提升公立医院学科水平。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建心血管、神经、骨科等专科联盟。2023年建成中医阁2个,2024年在基层卫生院、卫生室新建10个中医馆、中医阁,目前项目已实施。十六是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全市党政“一把手”专题培训课程,先后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培训宣讲,覆盖“四套班子”、重点创建单位负责人及干部140余人。开展“牢记总书记嘱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市委分管领导、统战部班子成员分别到市委党校、陈袁滩镇、唐源社区等分层分众现场宣讲10余场(次),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统战专干等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专题宣讲80余场(次)。十七是加大先进事迹推介力度,邀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基层巡回宣讲团开展先进事迹宣讲,组织我市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在各自系统、行业组织开展事迹宣讲会4场(次)。编排大型实景演出《山水青铜峡》,在黄河大峡谷、青铜古镇等景区开演7场(次)。开展“牡丹花会”等活动,推出青铜峡市“欢欢喜喜过大年”新春系列文艺作品,开展“秦腔”戏曲展演活动16场(次),举行社火展演活动10余场(次),创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舞蹈《同心共筑中国梦》,展示“变脸”“秧歌”“腰鼓”文艺荟萃,促进群众在传统文化浸润中增进“五个认同”。十八是增强山林权改革工作专班工作力量,推进政策宣传。起草制定《青铜峡市国有林地资产租赁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对排污权的宣传和指导,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参与跨市交易,实现“降污增益”。紧盯能耗双控目标,2023—2025年计划实施节能降碳项目10个。持续抓好碳排放评价与规划环评衔接试点工作,按时提交并修正碳排放数据质量报告,完成碳配额清缴。

  3.针对“基层治理能力还不强”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兄弟市县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成熟经验和做法,制定印发《青铜峡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组织实施。二是扎实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着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已化解998件,化解率达95.8%。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初信初访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答复率达100%、一次性化解率达96%,重复访逐步下降。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20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三是由市信联办牵头,协调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共同化解汇众CBD、大成欧景花园、欧景名邸等小区业主反映“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累计为业主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1643套,办理不动产证403户。2024年1—6月全市受理信访不动产办理1件、土地承包5件、拆迁补偿7件,占信访总量8.7%,占比下降明显。四是建立健全青铜峡市反诈人民战争责任倒查、挂牌整治等10项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反诈工作责任。成立154支“反诈劝阻志愿服务队”,开展专题宣传29场(次)、文艺汇演18场(次),参与群众达20.5万余人(次)。依托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电信诈骗行为进行实时监测预警,预警7.46万人(次)、成功劝阻群众1825人(次)。深入开展“断卡”“断流”行动,组织开展涉集中攻坚行动10轮,打掉涉案“两卡”犯罪团伙9个,打击处理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229人,破获电诈案件50起,抓获涉诈人员234人,挽回经济损失290.59万元,挽损率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2024年1—6月电诈案件立案数、财损数同比分别下降32%、17.7%。五是重点向敏感区域、重要点位、繁华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投放警力,最大限度屯警街面。建成街面警务工作站2个,移动警务工作站3个,优化布建“1、3、5分钟”快反圈16个、圈层应急堵控点39个,划分巡防重点区域284处。2024年1-6月警情签收和平均出警时间分别缩短19%、25%,共处置有效警情11790起,环比下降9.52%。重点针对KTV、夜市、农家乐等餐饮娱乐场所精准开展巡防,最大限度压降寻衅滋事类案件发生。2024年1—6月全市刑事类案件、治安类案件立案数分别同比下降22.22%、6.14%。六是成立由司法局牵头,叶盛镇、瞿靖镇、邵岗镇、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配合的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加快推动事项依法依规办结。七是严格落实《关于青铜峡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1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36个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累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08人,占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2.6%,高于5%的目标要求。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调整无法承担执法工作人员9人,现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59人,持证率达86.4%,较巡视整改前上升37.4%。常态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工作机制,2023年存疑不起诉数、纠正违法数同比分别下降2.4%、30%。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定期分析债务风险指标变动情况,不断强化债务预警机制。提升法债管理水平,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特定类项目预算分别较上年压减16%、10%、13%。加强对地方债务监管及风险防范,除支持保障类项目外,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总量。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等33个专项方案任务清单,制定印发《青铜峡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任务分工清单》及子方案28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强化隐患排查,印发安全防范通知5份,抽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46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638条,已完成整改3620条。各行业领域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制定《青铜峡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重大舆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工作机制。5月已完成现场应急演练。四是组织实施全市行业部门干部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行动,举办培训班6期,覆盖25家单位900余名干部,推动执法人员安全发展理念和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各行业领域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工矿企业、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重点场所等开展暗访督查1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20余条,现场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镇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进行严格审核。将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理论知识专题课程纳入党校2024年基本培训主体班次教学计划课程安排,4月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六是制定《2024年网络风险研判应对工作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及全年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情况通报》,2024年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2场(次),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提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采用“人工+技术”方式,实时监控属地网络平台内容。七是召开2024年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市宗教联席会议5场(次),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范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识。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有不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5.针对“市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吴忠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召开青铜峡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青铜峡市2023年度各级党(工)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报告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列席参加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20余次,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过程开展监督,提出具体意见。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各部门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现场进行点评,并定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通过集中会议、调研等方式及时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周活动期间对80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及年轻科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大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跟进督导力度,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一书三送”,向分管市级领导抄送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方案》,明确“9+5”载体内容,全市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5场(次),覆盖干部职工8000余人。组织开展“清廉青铜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作品526件,评选出获奖单位5个,获奖作品144件,在文化馆展出部分优秀作品,各部门(单位)参观人数达5000余人(次)。扎实开展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共查处酒驾21件21人,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通报全市近三年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酒驾路上自毁前程》并在全市各部门(单位)循环播放。四是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区市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2023年巡察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及十三届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工作情况、第五轮、第六轮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汇报,对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告逐一进行点评,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对十三届市委前六轮巡察37个单位、56个村(社区)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通报全市,督促全市各党组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6.针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开展十三届市委第六、七、八轮巡察巡前培训,每个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每周组织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邀请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就如何发现问题线索作专题辅导3次,覆盖全体巡察干部,提高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指导各巡察组对照《方案》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细化监督重点,制定组内实施方案,确保精准化开展巡察工作。落实巡前通报会制度,充分运用好巡察前全面征求纪检、组织、审计、统计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努力挖掘问题线索。健全问题线索移交会商工作机制,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提请市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切实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二是持续发挥派驻监督优势,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责任“缺位”、工作不力、作风不严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跟踪整改问题32个,对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9人(次),督促完善内控管理制度31项。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立足职能职责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对2023年度全市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进行分析评价,督促“一把手”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市基层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结合年度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现场述责述廉单位逐一进行点评,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深化“一谈一警一访”(开展一次约谈提醒、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廉政家访强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市各部门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85场(次),深化运用“三会两书两报告”机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督促教育、国企、医疗等领域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报典型案例1期。四是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5次,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近距离、全天候监督。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78次,发现并反馈问题13条。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五是坚持快查快办、立即办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市发展和改革局等26个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点名通报。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建立线索处置和初核报告会前“双研判”制度,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大对巡视巡察、上级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六是对2021年以来市公安局未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9件、市检察院未移送问题线索1件、市法院未移送问题线索1件,均已补充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正在核查过程中,市纪委监委责成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党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进一步完善与审计、司法、执法部门的统筹衔接机制,从严快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24年1—6月,公检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0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情况及时跟进督促,确保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查办。七是深化拓展“业务大讲堂”特色学习品牌,用好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台和周一干部学习例会平台,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扎实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21场(次),研讨交流12人(次)。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等专项治理,建立“五个一”线索摸排机制,全面拓展线索来源。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发挥“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及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2024年1—6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问题线索32件。

   7.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支付等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督促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内控制度。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拓展“青年读书班”“业务大讲堂”特色学习品牌,抓实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能力。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岗”争创、精品案卷评比、季度案卷评查活动,2个支部共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9人,市本级评选优质精品案卷5件,吴忠市评选优秀案卷1件。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精神,听取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汇报,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会,对全市2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三是不断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召开纪委常委会、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干部例会9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对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上级纪委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议、最新督导反馈问题等内容及时纳入督查计划,将整改情况作为督导重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导5次。健全完善“听、查、看、测”督导机制,加强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下发督查通报7期。

  8.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聚焦自治区党委纠治15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市委深化整治任务清单,着力推进为基层减负各项任务。市委督查室对全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通报发现8方面问题18个,约谈提醒10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压实整改责任。今年第一季度,以市委、市政府和“两办”名义印发文件43件、召开会议13次,较去年同比下降40%和48%。各部门第一季度文件印发较去年同比下降31.8%,全市清理70个部门(单位)微信工作群503个。二是持续深化“作风能力提效年”活动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及时印发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由市纪委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将“三公”经费管理列入2024年全市培训计划,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指导。从严控制全市“三公”经费支出,督促各预算单位对2023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三公”经费支出金额较大的部门单位开展督查检查。2023年1—6月,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监测及实地检查,未发现超出本级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及随意调整增加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欠缺,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够高。

   9.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青铜峡市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截至目前,市委常委会共召开会议16次、研究75项议题、发表意见38条。市委督查室对市委常委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采取“紧急议题”即时督、“常规议题”定期督的办法,紧急议题在会后立即下发督办单,派专人跟进督查、保障落实,及时向市委报告议题落实情况。截至目前,下发市委常委议定事项督办单1期,督办为基层减负、政法“3331”工程、项目资金争取等具体事项6项。二是制定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服务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逐步解决全市服务业企业小散弱等问题。点对点帮助大禹智运等物流类服务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促消费20条措施”及区、市扩大内需工作措施,开展促消费活动,2024年1—6月累计发放消费券156万元、带动消费2500余万元。三是约谈瞿靖镇党政负责人,专题调研瞿靖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征集意见建议39条,梳理反馈4个方面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加快问题整改。结合政治素质专项考察、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全覆盖调研55个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建立履职档案。安排35名任职时间较长科级干部交流任职,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轮岗人员67人,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10.针对“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青蓝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大干部配备力度,巡视以来调整配备和晋升职级干部6批次321人次,任命空缺三年以上岗位17人。聚焦金融经济、项目建设、卫生教育、司法法律紧缺专业,配备专业型干部73名。选派年轻干部到村居一线开展工作,抽调77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村书记、主任助理,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规范每一环节流程。自巡视以来调整和晋升职级的6批次干部,均严格制定干部考察方案,建立工作人员初审、科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审定制度。强化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开展组工干部业务大讲堂8期,安排从事干部工作人员分专题讲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业务政策,强化政策知晓度。

   11.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人才盘点工作,印发《全市人才盘点工作方案》,更新完善党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技能人才等六类人才队伍信息库,全市人才总量提升11.3%,达到23772人,实现预期目标。加大本土人才培育力度,制定印发《青铜峡市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全市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引进、活力、暖心“四大工程”,全面推动“师带徒”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送教下乡”“科技特派员‘组团式’帮扶”等工作,培养各类人才1.5万人,进一步促进人才总量持续优化提升。二是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举办全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压实各机关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品牌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机关党组织围绕自身特点总结提炼党建工作品牌。三是深化“三联三帮”“三联四送”和社区联合党委等结对共建机制,督促9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深入结对共建村、社区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共同开展党建活动、参与基层治理,帮助解决问题126个,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加强调研指导,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设置差异化评价指标,评定五星级党组织13个、四星级党组织113个、三星级党组织296个、二星级党组织67个、一星级党组织18个,其中二星级以下党组织占比下降到15.8%、较上年度下降5个百分点。五是深入开展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摸排掌握25个社区及网格党支部阵地建设情况,分新建、扩建、改造提升3类建立社区阵地提标升级台账,按计划统筹项目资金逐步改造提升。目前汉源、名峡2个未达标社区阵地主体建设已完成。制定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全覆盖培训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

  (四)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审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差距。

   12.针对“巡视、审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实行巡视巡察成果责任清单移交制,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成立3个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市委办、组织部、巡察办干部参与的联合督导组,聚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等11项重点检查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导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余个,并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7个党组织“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执行《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规程(试行)》《青铜峡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机制(试行)》,第七轮巡察峡口镇时实行巡审联动,实现良好巡审监督效果;坚持巡前通报会制度,通过当面沟通、书面通报和组织个别沟通,19个部门单位向巡察组提供线索材料,有效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建立联合动态巡查、矿产资源司法执法协调机制,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肃查处自然资源领域问题,违法违规现象显著减少,整体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制定常态长效机制150余条,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效。二是实行处级领导包抓机制,成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开展审计督查3次,向4家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促函,督促整改责任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审计反馈未整改的8个问题中,1个已完成整改、7个完成阶段性整改。已制定《中共青铜峡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整改工作机制和追责机制,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三是成立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和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将“双随机”、水、气、土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与执法大练兵工作有机结合。截至目前,自治区环保督查通报的18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青铜峡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全力交出一份巡视整改的高分答卷。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市委将继续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次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持续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推进巡视整改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让巡视整改成为全市上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质效再提升。市委将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视整改的落脚点,强化对各项巡视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进一步压实压紧整改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强化督查指导,做到紧盯不放、挂图作战、一抓到底,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保持定力、合力攻坚,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三)强化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成效再放大。市委将坚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紧盯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刻反思、深挖根源,以点带面、标本兼治,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确保同类问题全面清仓见底、不反弹、不重复,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四)强化成果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再升温。市委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视整改融入全市工作全局,全力构建“5+5+N”产业体系,狠抓产业发展提速、乡村振兴提质、作风能力提效,全力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市“五个创建”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全面转型全域美丽全民富裕的现代化青铜峡,不断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953-3051367(工作日08:30—17:30)。

  邮政信箱:青铜峡市古峡西街51号,青铜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751600(信封上请注明“对青铜峡市委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qtxswbgs@163.com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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